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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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名称 | 危废种类编号 | 产生环节 | 危险特性 | 产生来源 | 处置去向 | 处理工艺 | 责任人 |
HW11 451-003-11 | 煤气炉热解生成 | 腐蚀易燃有毒 | 煤气发生炉 | 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统一处理 |
委托处置 (焚烧或利用) |
姓名: 秦福东 电话:151439525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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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染防治职责: | |||||||
1、厂(矿)长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和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负责。 2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危险陵物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。 3、负责监督本单位各层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落实管理工作。 4、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,确定责任人,组织危险废物管理工作。 5、负责组织本单位危险废物的应急演练工作。 6、定期组织本单位危险废物的专项检查工作,发现隐患及时消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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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急处置措施: | |||||||
1、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,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,马上通知危险废物仓库管理人员和安全员,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,防止污染扩大。若有人员受伤,应及时送医救治。 2、现场处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装、防毒面具等劳防用品,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对现场进行处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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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区:危险废物贮存区域 急救电话:120 消防电话:119 |